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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暨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12:27:58    来源:   

各设区市工信局、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职教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团委,省内有关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以赛促教,充分发挥技能竞赛积极作用,选拔更多工业机器人操作、编程及维护等岗位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20号)要求,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中华职教社联合举办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暨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中华职教社。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建瓦力新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三)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装备处,负责与全国大赛组委会的日常联络和我省竞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安排和日常管理。
二、竞赛项目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
三、竞赛标准
按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工(三级)标准进行。
四、竞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知识成绩占20%,实际操作占80%。竞赛技术工作文件、试题均由技术工作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进行命制。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对工业机器人工作站或系统进行方案规划、系统集成、运行维护、状态监测、故障分析与诊断处理的理论和技术水平。大赛具体内容及要求另行发布,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执行。
五、竞赛组织形式
)竞赛分组
大赛为双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含教师,下同)、学生组,不跨单位组队。
1.职工组:省内具有工业机器人应用相关工作经历的企业员工和工业机器人应用相关专业本科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
2.学生组:省内本科、高职、中职(含技工院校)等院校工业机器人应用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备较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水平;
3.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
4.具备较好心理素质和较强应变能力;
5.职工组选手一般应持有相应职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下同),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本次大赛不接受取得前两届国赛一、二等奖的选手报名。
)选拔程序
1.报名
职工组中企业身份的参赛选手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报名,审核后报组委会办公室,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推荐不少于5组选手参赛,其余地市推荐不少于3组选手参赛,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省内本科、中高职院校的教师身份的参赛选手以及学生组的参赛选手由省教育厅组织报名,审核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省内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教师身份的参赛选手以及学生组的参赛选手由省人社厅组织报名,审核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2.竞赛
竞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选拔赛以理论客观题采用机考的方式,按各组总成绩高低从职工组和学生组各选拔出前30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比赛设备、技术规范与国赛标准衔接。按照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有关要求,结合本届选拔赛有关要求,择优选拔相应选手参加国赛。学生组(职校类)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六、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大赛场地由赛事执行单位提供,大赛具体时间和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为总成绩第一名的团队颁发金牌、第二名的团队颁发银牌、第三名的团队颁发铜牌,并设置优胜奖若干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团体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
1.对获得职工组竞赛总成绩第一、二名的两组选手,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职工组金牌获奖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获得第二至十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1次。其余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2.从职工组总成绩第一名的团队中,择优1名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五一劳动奖章”(非企业负责人且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获得“福建五一劳动奖章”的选手,由省信息产业工会以“行业工匠风采”优先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竞赛总成绩前10名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数字工匠”;
3.职工组竞赛总成绩前十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可择优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3名“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若已获得该奖项,不重复授予);
4.获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团队分别由省工信厅给予6000元、5000元、4000元和2000元奖励。
(二)学生组:总成绩第一名的团队颁发金牌、第二名的团队颁发银牌、第三名的团队颁发铜牌,并设置优胜奖若干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团体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
1.学生组决赛成绩达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2.获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团队分别由省工信厅给予6000元、5000元、4000元和2000元奖励。
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参评上述各奖项。
)参赛单位
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学生组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组获奖团队指导老师在福建省“清海杯—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八、工作要求
各地工信、人社、教育、总工会、团委、职教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大赛顺利举办。
九、竞赛监督
由省工信厅机关纪委负责竞赛监督,确保大赛公平公开公正。
十、竞赛经费补助申请
竞赛结束后,竞赛第一主办单位可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规定的省级一类赛标准,申请竞赛经费补助。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省工信厅装备处)
各设区市工信局,各省属国有企业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以下纸质及电子材料: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汇总表。
电子材料收件邮箱:fjjxzbc@gxt.fujian.gov.cn。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706室,联系人:吴高信、黄靖,联系电话:0591-87513054、18805008562。
(二)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省属本科、中高职院校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以下纸质及电子材料: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汇总表。
电子材料收件邮箱:zjxqb@fjsjyt.cn。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十层,联系人:毛行静,联系电话:0591-88500495。
(三)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各设区市人社局,省内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以下纸质及电子材料: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汇总表。
电子材料收件邮箱:jnjd02@rst.fujian.gov.cn。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巷14号龙山大厦6层竞赛科,联系人:彭晓欢,联系电话:0591-87527901。
 
附件: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2.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报名表
3.福建省第三届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中华职教社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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