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
福建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英译文 Fujian Federation of Industrial
Economics,缩写为:FFIE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全省工业行业协会的联合组织。在自愿结成的基础上,以全省性工业行业协会、地市工业社团组织和行业骨干企业为主要成员,同时吸收部分经济研究团体、科研设计单位、国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工业经济界知名人士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贯彻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努力工作。通过为政府、为行业协会和企业服务、在推进工业管理、培育和发展工业行业组织,促进国有企业转换机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 本团体为经省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为联系单位。
第五条 本团体设在福建省福州市仙塔街19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从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生产与流通的结合上,对工业发展战略、工业管理体制、工业行业组织建设、产业政策、工业技术进步、市场动态、省外工业发展趋势等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为行业、企业提供咨询、信息服务;
(二) 积极为工业行业协会和工业企业服务;在服务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对联合会的成员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三) 开展工业经济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协作,促进2促进间、地区间、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
(五) 搜集、整理、编辑出版有关经济类出版物,宣传党的经济方针、国家和省政府的工业经济政策;
(六) 举办展览、交流国内国外工业经济发展的经验;
(七) 开展对外联络,加强同有关国家、地区工业经济团体和大型企业集团的联系、交流,促进我省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实施沿海专区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八) 培训工业管理人才;
(九)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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